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发展团员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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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书院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团员队伍先进性建设的重要指示,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中青发〔2023〕13号)和《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发展团员工作的通知》(豫团组通字〔2025〕1号)实求,现就做好我校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发展团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发展团员计划
根据团省委《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发展团员工作的通知》(豫团组通字〔2025〕1号)中名额分配情况,结合我校实际,2025年我校团员发展工作分两批次进行,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发展团员390名。
二、工作安排
1.抓好接续培养。入团积极分子一般应当按照年度发展团员计划数量的1.5倍左右掌握数量并动态管理,入团积极分子所在单位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单位团组织。原单位团组织应当及时将入团申请书、入团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材料等转交现单位团组织。接收的团组织应当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
2.规范发展程序。规范落实《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中青发〔2023〕13号)要求,严格申请入团、入团积极分子的确定、教育培养和考察、发展对象的确定、新团员的接收5个阶段15个步骤的入团流程,落实团前教育不少于8学时、年度志愿服务服务时长不低于20小时、培养考察期不少于3个月等要求,禁止突击发展,禁止任何个人指定发展对象。注意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团)员和群众意见,明确将不信仰宗教作为重要考察内容。各学院、书院团委应于3月底、10月底前分别将本院入团积极分子培养备案表报送至校团委组织部备案。
3.强化档案管理。团员档案主要包括《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志愿书》、入团申请书、入团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团员证、团员登记表、团内奖惩材料等。各学院、书院团委应当指导发展对象规范填写入团志愿书,并按规定将审批意见写入入团志愿书,规范建立新发展团员电子档案,做好年度新发展团员登记,于7月底、12月底前分别将本院上、下半年团员发展工作备案表报送至校团委组织部备案。各级团组织要强化团员档案材料管理,避免团员档案脱离团员发展单位管控。
4.严格组织公示。落实发展对象预审和公示制度,每学期入团积极分子名单、每学期团员发展对象名单的公开公示,一般由学院、书院团委集中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注意保存相关材料。
5.加强仪式教育。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仪式仪程规范(试行)》(中青办发〔2023〕8号)要求,组织新团员参加入团仪式,注重教育实效,突出仪式政治性、严肃性,可结合“五四”“一二·九”等重要时间节点进行,规范使用团旗、团徽和团歌。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团员队伍建设是全团重大基础性、源头性、战略性工作。各级团组织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团员队伍建设的重要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共青团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和团中央书记处有关专题会议精神,高度重视、正确认识团员队伍建设工作,坚决避免将政治工作事务化。
2.加强计划执行。各学院、书院团委应将发展团员作为团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强工作信号传导,提升业务能力。在发展过程中加强具体指导,确保规范履行发展团员手续,落实发展计划。
3.严肃工作纪律。各学院、书院团委要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发展团员工作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好舆情监测和应急处置,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和不正之风。对于违反规定吸收入团的,一律不予承认。
共青团河南中医药大学委员会
2025年2月27日